本報記者吳杰孟繁勇
“非法集資罪”這五個字曾經壓垮了眾多知名企業家,從近年的吳英案、曾成杰案、倪小永案,到曾經的孫大午案等,非法集資罪將這些曾經的億萬富豪送進監獄,企業紛紛陷入絕境。
蒙牛集團創始人牛根生還算幸運,1999年創立蒙牛初期,也曾被舉報,最終以非法集資的“罪”名被關進看守所審查數月,后來幸虧未查出問題。人放出,企業活,否則后來也就沒有蒙牛的輝煌了。
兔死狐悲的心境,使得非法集資如同達摩克利斯之劍隨時會落下。導致這些企業家不得不去想,也不得不小心行事,以免觸犯非法集資的禁區――這實際上折射出民營企業在融資方面的困境。
在經濟轉軌過程中,兩大類企業存在著資本性融資的強烈需求,一類是自有資本短缺和過度負債的國有企業,另一類就是民營企業,尤以后者為甚。民營企業的直接融資渠道非常狹窄,從銀行方面來說,它們受計劃經濟傳統思維和權力的影響,對國有企業大開綠燈而對民營企業存在著不同程度的歧視。
多位浙江籍民營企業家表示,曾經因資金周轉不靈從社會上借款,承諾利息高達銀行存款數倍。他們也承認,民營銀行對民營企業家的吸引,不僅是超額利潤,更多的是從此可避免非法集資,合法地從社會上融資。
中國首家民營金融機構溫州市鹿城城市信用社創辦者楊嘉興一直有一個民營銀行夢,他在溫州當地金融界素有威望。他接觸的浙江省企業家對辦民營銀行之所以積極響應,原因就在于這些企業家試圖通過民營銀行,為自己的企業和關聯性企業服務。另一點,就是合法的從社會上融資,這是企業家辦民營銀行的最重要的推動力。
楊嘉興認為,自國家政策放開民營銀行管制之后,溫州當地比較大的企業就主動找上門來與他商討。有財大氣粗的企業甚至直接對楊說,可以聯合其他企業,投資額在50億元以上,條件是首先解決企業自身及關聯性企業融資難問題。但楊嘉興認為,如果這樣辦民營銀行的意義就沒有了,“只為他自己服務,這叫什么民營銀行?”
企業經營需要資金,對公眾吸收存款的話,就是非法集資罪。楊嘉興坦言,他呼吁企業辦銀行,企業響應這么積極,實際上是想通過入股或者控股民營銀行,一方面,獲得更便利的融資渠道,另一方面,是為了規避掉進“非法集資罪”的陷阱。
而楊嘉興所設想的民營銀行,大股東和關聯性企業,是不能從入股銀行中貸款的,并且也不能用入股股票在本銀行公司作為抵押。他的設想使參與的企業少了90%左右。
中國民營經濟發展促進會常務副會長周德文,是建立民營銀行的堅定呼吁者和積極推動者之一,在他所接觸的眾多企業家里,想辦民營銀行的不在少數。
周德文認為,民營企業家要辦銀行,有三種原因:第一,有銀行家的情結。辦企業到一定階段,他們覺得要轉型投資家、金融家。第二,為獲取高額利潤。銀行業是一個壟斷行業,利潤一直很高。一些銀行的老總對外公然宣稱,賺錢賺得太多,都不好意思了,這對民營企業家是一個誘惑和刺激。第三種情況,就是合法融資。
國家放開民營銀行管制,給了這些時刻游走在非法集資邊緣的民營企業家們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既避免非法集資,合法吸收公眾存款,又可從利潤驚人的金融行業分一杯羹。同時,如果辦民營銀行,貸款給自己的企業,或者是貸款給相關聯的企業也比較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