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記者王延春】“很多人抱怨涉農信貸不足,農民貸款難,農民沒有財產可抵押,銀行怎么敢輕易放貸。”鄭暉8日表示,不要總是埋怨金融機構不給農民貸款。農民土地流轉經營權能否作為抵押?如果不能,非逼著金融機構為提供農村、農民提供信貸是非常難做的事。
鄭暉表示,現在監管部門對金融機構的考核很嚴,不良貸款率、信貸風險指標以及問責制度等等,農民沒有抵押品不敢輕易放貸,搞不好一年的獎金都沒有了。如果土地流轉權能作為抵押品,那么涉農金融機構就有貸款的積極性。比如,農民張三有一千畝地的流轉經營權,可以通過評估、折價,按照土地交易價格做抵押。現在農村土地流轉的速度越來越快,作為抵押進行貸款,不僅可以促進農業產業化、規模化發展,推動農民增收,同時也是農村金融機構業務創新的一條途徑。
據了解,伴隨著農村土地流轉的推進,租賃數百畝甚至上千畝土地的農村種養“大戶”也越來越多。在生產和經營過程中,他們遇到了生產資金難以為繼的問題,急需獲得資金支持。所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流轉權抵押貸款,即是土地經營權人在法定許可的范圍內,在不轉移土地占有、不改變土地用途的情況下,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同意抵押的流轉權及經營地上附著物作抵押擔保而向金融機構申請發放的貸款。
據悉,這種貸款模式在一些地方已經開始探索嘗試。浙江一些地方的農村金融機構為急需資金的種糧大戶提供貸款,用于貸款質押的就是種糧戶通過縣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流轉的土地經營權及基地設施。伴隨著土地承包權流轉多元化的創新試驗,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成為探索農村“貸款難”的途徑。
鄭暉表示,目前林權證抵押貸款模式就是一種很好的嘗試。他還表示,未來搞農業現代化,就是要讓土地大量流轉,搞土地集中經營,農業集約化生產。讓農民跳出土地,跳出農民身份,成為大農場的工人,8億農民必須改變生活和生產方式,一家一戶小農經濟搞不成農業現代化。“有些人對農民上樓有意見,我看農民上樓是大趨勢,農業發展銀行支持城鄉統籌,農戶集中居住。天津在城南郊搞了一個行政村集中居住,上農民上樓,采取占補平衡,我看效果不錯。”
不過,有些專家擔心,這種模式會導致部分農民未來面臨失地風險。目前的土地流轉配套機制不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在推廣過程中,如何確保土地流轉規范;如何保障對抵押價值評估的公平透明合理;流轉抵押登記怎樣程序合法等問題有待于細化探討。
更值得關注的是,土地承包經營權負載著社會保障功能,這是農村穩定的“安全堤壩”,一些學界人士認為抵押風險待評估,同時,如果將土地流轉權抵押,涉農金融機構在借款人出現經營風險,缺乏償還能力時,對土地承包經營權及附屬物如何處置也是難題。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陳錫文曾公開表示,根據目前實踐情況看,土地承包權和宅基地抵押應該慎行。“日前各地踐行的土地承包權抵押,實質上加大了農民失地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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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兩會財經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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