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一行三會(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聯合下發《關于做好蘆山地震災后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務的意見》,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蘆山地震災區的信貸投放。
《意見》稱,將靈活運用貨幣政策工具,對災區實施傾斜和優惠的信貸政策。
具體來看,將根據災區恢復重建的實際需求,增加對災區再貸款(再貼現)額度。對災區金融機構發放的支農再貸款在現行支農再貸款利率基礎上下調1個百分點,重點用于支持受災地區農房重建。
對災區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執行傾斜的準備金政策,下調災區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1個百分點。適當調整災區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宏觀審慎政策參數,支持增加災區恢復重建的信貸投放。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農民自建住房貸款,用于農民重建和修復因災損毀住房。”《意見》還稱,對災區實行住房信貸優惠政策。鼓勵金融機構根據農戶收入狀況與特點,提供靈活多樣的貸款償還方式,減輕農戶前3年的本金償還壓力。
對于有地方人民政府出資設立的擔保公司(或擔保基金)提供全額擔保以及借款人提供完全符合銀行要求的抵押物、質物的農房重建貸款,其貸款利率下限可按貸款基準利率的0.6倍執行,具體利率水平由金融機構根據風險管理原則自主確定。
與此同時,一行三會還提出,要降低蘆山地震災區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和首付款比例。
災區居民在災后購置自住房的貸款利率可適當下浮,下限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6倍,最低首付款比例為10%,具體利率水平和首付比例由商業銀行根據貸款風險管理原則自主確定。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各檔次均優惠1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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