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潔云
券商資管“大集合”產品停發,或將迫使不少證券公司踏上與監管風向不符的激進道路,利用“通道業務”激增資產管理規模,以分得公募這塊大蛋糕。業內人士預計,一直受到風險警示的券商通道業務將迎來“最后的盛宴”。
《第一財經日報》從券商人士處獲悉,證監會昨日下午下發了《關于加強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監管的通知》(下稱《通知》)。其中明確今年6月1日后“大集合”產品將不再允許新設,符合條件的券商可以開展公募基金業務。
證監會明確“大集合”停發
《通知》指出,按照新基金法,投資者超過200人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被定性為公募基金,適用公募基金的管理規定。因此2013年6月1日以后,證券公司不再發起設立新的投資者超過200人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同時,符合條件的券商將可申請取得公募基金管理業務資格開展業務。
對于一大批尚不符合公募準入資格的券商來說,這無疑是晴天霹靂。
“‘大集合’停發對我們的殺傷力太大了,這代表今后只能做純私募業務,沒有‘大集合’這樣的類公募業務,是否能夠生存下去都成了一個問題。”一家資管規模不足10億的中型券商投資經理向本報表示,若準入門檻沒有降低的可能,其所在的券商將竭盡所能去擴充資產規模,而利用“通道業務”快速擴張相對容易,可能會成為不少券商的首選。
信達證券一份研究報告稱,在“大集合”停發后,滿足條件的大型券商將逐步申請開展公募基金業務進行替代,而不滿足申請公募業務條件的小型券商將直接失去一項業務。
根據《資產管理機構開展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暫行規定》,證券公司申請公募業務資格,主要需要符合的條件有,具有3年以上證券資產管理經驗,以及資產管理總規模不低于200億元或者集合資產管理業務規模不低于20億元。
本報根據Wind數據統計,目前在開展資產管理業務的78家證券公司中,有36家的集合資產管理業務規模都低于20億元,占比接近半數。而其中,半數以上券商的已發產品都以限定性的“大集合”產品為主,甚至有不少券商從未發過“小集合”產品。
“大集合”的客戶投資門檻比“小集合”低許多。被俗稱為“小集合”的限定性集合理財產品,指的是產品規模在10億元以下、客戶數量200人以內、單個客戶參與金額不低于100萬元的理財產品。而“大集合”產品客戶的參與門檻一般為5萬元或10萬元。
另外,絕大部分券商目前的定向業務規模也顯得微不足道,同樣不滿足“資產管理總規模不低于200億元”的或有條件。
在36家資管規模“不達標”的券商中,國聯證券、方正證券等16家券商到今年6月1日,便將具有3年以上的證券資產管理經驗,它們似乎更有動力去加快突破唯一不足的資產規模門檻。而其他20家券商也將陸續達到3年管理經驗的條件,在這期間或許也將努力尋求規模的擴張。
業內人士預計,為了獲得公募業務準入資格,有些券商可能會急功近利地猛沖以“通道業務”為主的定向業務,不排除降低資產風險評估、合規性等底線,甚至采取“零傭金”等方式進行惡性競爭,而這將會帶來較大的風險隱患。
通道業務叫停前的沖刺
“趁目前通道業務還沒有完全收緊,要趕緊靠它把資產規模做大。”上述中型券商人士表示,對于通道業務的政策導向,其所在公司的管理層表示高度的關注。
去年年初,券商資管規模僅有2800多億元,而短短一年時間以驚人之速躍至2萬億元,其“井噴”密器正是通道業務。所謂通道業務,是銀行與券商之間的一種合作,券商為銀行提供資金過橋和資產出表的通道,從而逃避信貸監管,存在類似“影子銀行”的潛在風險。
在昨日下發的《通知》里,證監會雖未明確提及通道業務,但其中一段文字被券商人士普遍解讀為收緊銀證通道業務的“吹風”。
《通知》督促證券公司加強對與其他機構合作開展的資產管理業務的風險管理。要求券商應當對合作對象的資質、信用、管理能力、風控水平等進行綜合評估,審慎選擇合作對象。并且要健全對投資品種的風險評估機制,尤其是對信托計劃、資產收益權、項目收益權等場外、非標準投資品種,應當認真進行盡職調查,充分評估投資風險。同時,鼓勵券商著力提高投資管理能力和專業服務水平,重點開展主動管理性質的業務。
今年以來,關于銀證通道業務“叫停”的傳言不絕于耳。證監會機構部巡視員兼副主任歐陽昌瓊在今年“兩會”期間表示,若這種業務影響到了國家有關信貸、宏觀金融政策的調控效果的時候,銀證合作會有隨時被叫停的政策風險。
斷臂“類公募”的“大集合”業務,券商們無奈一搏公募這塊“肥肉”。“叫停”前的沖刺,或將成為銀證通道業務的最后盛宴。插圖/劉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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